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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某酒業(yè)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某農(nóng)場購買釀酒用小麥2000公斤
- 2,2013年3月某酒廠對外銷售白酒3000噸每噸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
- 3,某酒廠銷售科銷售黃酒120噸每噸1000元收取增值稅170元
- 4,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9000斤取得銷
- 5,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銷售白酒取得不含稅收入50
- 6,5某黃酒廠2010年10月銷售優(yōu)質黃酒200噸每噸不含稅售價5000元
- 7,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白酒和甲類啤酒2012年7月銷
1,某酒業(yè)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某農(nóng)場購買釀酒用小麥2000公斤
按開具的農(nóng)行產(chǎn)品收購發(fā)票金額5000*13%=650,所以650應該是正確的
2,2013年3月某酒廠對外銷售白酒3000噸每噸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
消費稅稅額=3000*200*20%+3000*1000*2*0.5=312萬元
2000*200*20%+2000*2000*0.5=208萬 不過你這酒也太便宜了點吧 哈哈
3,某酒廠銷售科銷售黃酒120噸每噸1000元收取增值稅170元
黃酒的消費稅從量計征,消費稅稅率=240元/噸本期三種應稅行為:(1)銷售科銷售120噸;(2)門市部銷售40噸;(3)用于職工福利,視同銷售,25公斤=0.025噸/人,200人共發(fā)放0.025*200=5噸所以,應納消費稅額=(120+40+5)*240=39600元
4,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9000斤取得銷
不含稅收入=34040/(1+17%)=29094.02元應交消費稅=29094.02*20%+9000*0.5=5818.80+4500=10318.80元
j:銀行存款(現(xiàn)金) 14040 d:主營業(yè)務收入--白酒銷售收入 12000 d: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2040
5,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銷售白酒取得不含稅收入50
稅法規(guī)定,除啤酒、黃酒之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當時就要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所以銷售白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退回, 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時要一并計入計稅依據(jù)。而啤酒和黃酒酒是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時候不計征增值稅及消費稅,逾期不退回時確認收入,計征增值稅但不征消費稅。銷項稅:50X17%+(2+23.4)/(1+17%)X17%=12.19萬元。
6,5某黃酒廠2010年10月銷售優(yōu)質黃酒200噸每噸不含稅售價5000元
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200×5000×17%-120000=50000(元)應納消費稅額=200×240=48000(元)該廠10月份應納增值稅和消費稅=50000+48000=98000(元)=9.8(萬元)選A9.8稅法依據(jù)是《中 華人民共 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 華 人民 共 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銷售黃酒50噸,需要交納的消費稅=50*240=12000元將2噸黃酒發(fā)給職工,視同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2*240=480元這個月的消費稅稅額=52*240=12480元
7,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白酒和甲類啤酒2012年7月銷
白酒應繳消費稅=2,000,000×20%+50×1,000×0.5×2= 450,000(元)甲類啤酒應繳消費稅=250×250= 62,500(元)所以,共應繳消費稅= 450,000+62,500 =512,500(元)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2,000,000+2,000×250)×17% =425,000(元)
稅法規(guī)定,除啤酒、黃酒之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當時就要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所以銷售白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退回, 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時要一并計入計稅依據(jù)。而啤酒和黃酒酒是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時候不計征增值稅及消費稅,逾期不退回時確認收入,計征增值稅但不征消費稅。銷項稅:50x17%+(2+23.4)/(1+17%)x17%=12.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