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裝酒以高于計稅價格作為福利發(fā)給員工要繳消費稅嗎
你好,一點通網?;卮鹉愕膯栴}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裝酒以高于計稅價格作為福利發(fā)給員工,視同銷售,因此要繳消費稅
應該不用吧。
2,某酒廠1996年2月用生產的某規(guī)格糧食白酒22噸作為福利發(fā)給職工
自2006年4月1日起,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tǒng)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成本利潤率為10% 。組成計稅價=[成本×(1+成本利潤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22000*(1+10%)+4 400 *0.5】/(1-20%)=33 000元應納消費稅=33 000*20%+4 400*0.5=8 800元
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3,生產料酒需繳消費稅嗎
生產料酒不需要繳納消費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味料酒征收消費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742號),對調味料酒征收消費稅的有關問題作了明確:鑒于國家已經出臺了調味品分類國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調味料酒屬于調味品,不屬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對調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費稅。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調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黃酒或食用酒精為主要原料,添加食鹽、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產品名稱標注(在食品標簽上標注)為調味料酒的液體調味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味料酒征收消費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742號),對調味料酒征收消費稅的有關問題作了明確:鑒于國家已經出臺了調味品分類國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調味料酒屬于調味品,不屬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對調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費稅。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調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黃酒或食用酒精為主要原料,添加食鹽、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產品名稱標注(在食品標簽上標注)為調味料酒的液體調味品。
你先了解啥是消費稅咯消費稅(Consumer tax)是以消費品Consumption tax(消費行為)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
你先了解啥是消費稅咯消費稅(Consumer tax)是以消費品Consumption tax(消費行為)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繳納,在以后的批發(fā)、零售等環(huán)節(jié),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你是要生產 還是買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