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業(yè)上稅標準,藥酒業(yè)需要繳幾種稅

本文目錄一覽

1,藥酒業(yè)需要繳幾種稅

應交消費稅,藥酒按其他酒適用10%稅率
營業(yè)稅
N種

藥酒業(yè)需要繳幾種稅

2,外銷售白酒2000噸每噸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200元要求計

1. 白酒定額稅率:每斤0.5元(「注意」:1噸=2000斤)比例稅率:20%2. 計算:(2000*2000*0.5+2000*200*20%)/10000=200+8=208萬
消費稅稅額=3000*200*20%+3000*1000*2*0.5=312萬元

外銷售白酒2000噸每噸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200元要求計

3,國稅局對各類酒飲品稅收標準一樣嗎向白酒紅酒藥酒配制酒

酒類屬消費稅列舉項目,應納消費稅,不同類酒的稅收標準都不一樣: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黃酒240元/噸,甲類啤酒250元/噸,乙類啤酒220元/噸,其他酒10%,酒精5%。
不一樣,你可以查一下稅收法規(guī)
你好!不一樣,酒類光消費稅就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國稅局對各類酒飲品稅收標準一樣嗎向白酒紅酒藥酒配制酒

4,我公司是以銷售白酒為主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請問都需要報哪幾種稅

要看公司的經營范圍和企業(yè)類型增值稅是都要上的企業(yè)所得稅一般的都要上(個人獨資企業(yè)上個人所得稅)以上兩種稅是最常見的,特殊的還有消費稅、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等,具體的要問專管員或找一個會計(財務公司)這是國稅的,地稅還有城建稅等附加稅簽了三方協(xié)議,然后在網上申報(也可在大廳申報)
對于白酒來說,消費稅是復合征稅,即從量從價都征。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白酒消費稅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

5,銷售白酒需要交什么稅

1.生產企業(yè)銷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稅(17%)、消費稅【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企業(yè)所得稅(25%)等 。2.商業(yè)企業(yè)銷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稅(17%)、企業(yè)所得稅(25%)等
因為消費稅的征收方式是在生產環(huán)節(jié)一次性收取,流通環(huán)節(jié)是不征收消費稅的。所以原來白酒廠商往往靠建立一個銷售公司,通過低價賣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高價賣給其他企業(yè)或個人,這樣可以按低價繳消費稅,而銷售公司不需再繳消費稅,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原來這種方法銷售公司至少少納了70%的消費稅,數(shù)目非常可觀。

6,成立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企業(yè)的稅金怎么核算

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的。復合計稅 (卷煙、白酒):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 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例】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1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4000斤,取得銷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稅)。已知糧食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5%。該酒廠4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元。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14040÷(1+17%)×25%+4000×0.5 = 5000(元)
你好!我記得好像是47%的稅(標準)。但現(xiàn)在所有的生產企業(yè)都只是上繳部分稅金,不是全部。工商記著。這是正常渠道,但一般不是全部報,報部分如有疑問,請追問。

7,酒類消費稅問題

1、消費稅是在“國稅”交。2、這種情況,由B交納消費稅,因為酒水是由B生產的;A不用交消費稅。不同的酒有不同的計稅方法和消費稅稅率,你沒說是什么酒,沒法計算。A公司做購入處理:借:庫存商品[包括包裝物和酒水]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出售時: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應交稅費結轉成本:借:主營業(yè)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消費稅屬于中央級收入,由各級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在生產環(huán)節(jié),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于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也就是說消費稅肯定是由A公司繳納,但如果B公司是個體經營者,A公司就需要自行繳納消費稅,如果不是,B公司就要在向A公司交貨是代扣稅款并代為繳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國家針對不同的酒類有不同的消費稅稅率。根據(jù)財稅(2001)84號《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從2001年5月1日起,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相應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定額稅率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稅率規(guī)定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為15%。此外,對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其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不再予以抵扣。計算應交消費稅時: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現(xiàn)金 公司的會計分錄大致如此,針對具體的的境況應具體分析。
基酒對于酒類行業(yè)來說只是半成品,但是稅法上對于半成品的投資轉讓也是視同為銷售的!酒類商品是屬于稅法上規(guī)定的消費稅的應稅項目的,稅法上說明,酒是酒精度數(shù)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類飲料。很明顯基酒也是屬于酒類的范疇的,所以基酒在發(fā)生視同為銷售行為時是需要交納消費稅的!應該歸屬于其他酒類,消費稅稅率為10%!

推薦閱讀

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