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多少員工,茅臺集團酒有什么區(qū)別

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58%的股份,為第一大股東。天眼查顯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經營范圍包含,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投資企業(yè)數目眾多,有53家企業(yè)。

1、貴州茅臺集團酒廠和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嗎?

1、貴州茅臺集團酒廠和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嗎?

天眼妹又來科普啦~對于公司關系不了解?用天眼查查一下就好了。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58%的股份,為第一大股東,也就是說他們之間的是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投資企業(yè)數目眾多,有53家企業(yè),天眼查顯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經營范圍包含:酒類產品的生產經營(主營);酒類產品的生產技術咨詢與服務;包裝材料、飲料的生產銷售;餐飲、住宿、旅游、物流運輸;進出口貿易業(yè)務;互聯網產業(yè);房地產開發(fā)及租賃、停車場管理;教育、衛(wèi)生;生態(tài)農業(yè)。

2、茅臺集團設立營銷公司與上市主體分利潤,對貴州茅臺的沖擊究竟有多大?

2、茅臺集團設立營銷公司與上市主體分利潤,對貴州茅臺的沖擊究竟有多大?

對貴州茅臺的沖擊短期內看不出來,但是對于凈利潤的剝離是看得出來了,從兩方面看:其一,多個渠道多個分利對手。本來是茅臺——經銷商,如今中間多了一道,茅臺——茅臺營銷公司——經銷商,這勢必剝離一部分利潤。其二,同業(yè)競爭,茅臺營銷公司要賣茅臺,茅臺上市公司主體也要賣茅臺,雖然說茅臺營銷公司說是專門針對團購、商超等終端客戶,但是上市實體也要銷售。

這就是同業(yè)競爭,當然這種分利并不影響茅臺總體業(yè)務的擴張,畢竟,由于消費者購買力增長,茅臺這種酒需求反而會上升。比如原來高凈值人群喝得起,隨著整體收入提升,中產階級也開始有人消費茅臺,這就是茅臺銷量上升的原因。而且由于茅臺一直限制產量,其實分層取酒,今年的產量依托于過去大約五年前備貨量,因為茅臺“一年生產、七次精釀、三年貯存、五年出廠”,然后以酒兌酒,

所以今年的產量,實際上體現的是2014年。產量當然是逐年遞增,但是茅臺也有大小年,有幾年產量飆升,股價飛漲,有幾年不溫不火,大約一輪周期是十年。比如07-08年茅臺火爆,大家都知道什么都漲價,那么那個時候存酒到13年-14年,茅臺就進入了一個冷卻期,而到18年-19年又開始一個繁榮期。總體上產量一直在上升,階段性的有人因為通脹而收藏茅臺酒,

也有經銷商周期性的囤貨和清庫。營銷公司會一定程度上打亂這種固有體系,并不是說一定不好,而是說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畢竟茅臺一直也不需要營銷,因為這是少有的幾家以產定銷的企業(yè)。個人的看法是,最好根據“奧卡姆剃刀”原理,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實際上茅臺營銷公司成立的意義并不大,茅臺集團還會出現一個同業(yè)競爭,打亂現有競爭性的價格體系,畢竟如今的價格沒有內部價,而茅臺營銷公司必然需要一個內部價,否則利潤如何體現?因為其必然需要遵照固定的定價原則。

3、茅臺酒、茅臺系列酒、茅臺集團酒有什么區(qū)別?

3、茅臺酒、茅臺系列酒、茅臺集團酒有什么區(qū)別?

區(qū)別很大,但在這里,首先我想談的不是區(qū)別,而是當一個產品做成品牌后,品牌持有人對該品牌的管理和理解。毋庸置疑,讓茅臺集團獲得巨大聲譽和好處的是茅臺酒,之所以茅臺酒從僅僅只是一家酒廠發(fā)展成為現在擁有數家子公司的集團公司,主要也是茅臺酒的功勞,但是不是所有后面公司開發(fā)的產品都要打上茅臺酒的標簽營銷,以及怎么管理這種品牌授權,我就認為既未必也特別考量品牌管理者的水平。

像有網友提出這種問題,在我看來就已經是沒有管理好的表現,消費者分不清有什么區(qū)別,只要其中有哪一家的產品質量出了問題,就會連帶大家受累。即便是每家的質量都可以保證,但茅臺酒是大家的形象代表產品,其他產品只要有比它定位價格低的,我認為也是拉低了茅臺酒的品牌形象,品牌形象打造,拔高是非常難的,降低就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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