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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黃酒廠五月份銷售情況如下1銷售瓶裝黃酒100噸每噸5000元隨黃酒
黃酒消費稅為定額征收,稅率為240元/噸本月應納消費稅:(1)啤酒、黃酒包裝物押金不并入銷售額(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包裝物押金,如白酒等,要并入銷售額,作為價外收入),應納消費稅=100*240=24000元。(2)應納消費稅=400*240=96000元(3)將自產貨物作為福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應納消費稅=10*240+4*240=3360元本月應納消費稅合計=24000+96000+3360=123360元
2,黃酒 增值稅
黃酒為從量計征,定額稅率,那個包裝箱押金不影響黃酒的消費稅,含增值稅否都不影響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100+40+14)*240=36960元 1、 借 銀行存款 600000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24000 貸 主營業(yè)務收入427350.4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72649.57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4000 其他應付款 100000 這里銷售金額要價稅分離,并且黃酒啤酒的包裝物押金,逾期一年才能作為收入,因為一個月之內退還,所以作為其他因付款處理 2、借 銀行存款 180000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9600 貸 主營業(yè)務收入 153846.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26153.85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96000 3、借:管理費用 56000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3360 貸 收入 增值稅 消費稅 第三步分錄具體參1和2,舉一反三即可。將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或者贊助,都要視同銷售的,和正常銷售處理一樣,確認收入 結轉成本即可。 泣血對樓主說一句心里話:我以前上課不認真,老師出的練習就在百度上找,現(xiàn)在后悔莫及啊
3,某酒廠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糧食白酒黃酒及其他酒2006年3月有關
1、進項稅額=140 000*13%=18200元2、進項稅額=20202元3、進項稅額=74100元4、進項稅額=57120元5、進項稅額=51000元6、應納消費稅=100*240元/噸=240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5000*17%=85000元7、應納消費稅=240*19240/1000=4617.6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26360/1.17 )*17%=18360元8、應納消費稅=(600000+10000)*20=122000元 (此項的外購食用酒精已納消費稅可以抵扣,這里沒有數(shù)據(jù)無法計算) 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0+10000)*17%=103700元9、應納消費稅=(3200000+21060)*20+160*2000*0.5=644212+160000=804212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3200000+21060)*17%=547580.2元10、應納消費稅=(702000/1.17)*20%+10*2000*0.5-[20%* (120000+25000+5000+10*2000*0.5)/(1-20%)-10*2000*0.5]=800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702000/1.17)*17%=102000元本月應納消費稅=1——10項業(yè)務的應納消費稅相加本月應納增值稅=1——10項業(yè)務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花去太多的時間了,匯總數(shù)我不算了,你自己匯總吧。